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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7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码科技”)已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429,808,862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0263 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已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已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 1.98 元/股调整为 1.97 元/股。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董事会已经投票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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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4、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
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林峰 何沛中 朱茶芬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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