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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0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准
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权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节能科技公司后,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将得到强化,
有利于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公司产业链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朱莉峰                   蔡学恩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