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7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开封恒锐新金刚
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恒锐新
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锐新”)根据业务开展需求,拟以“融资租
赁-直租”的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
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12 亿元,期限 3 年。拟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材”)为其上述融
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3 年,金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1.3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上述事项已经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项目方案介绍
(一)出租人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任澎
注册资本:7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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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恒信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承租人情况介绍
1.承租人名称: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开封市开通公路东侧(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孙毅
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树脂结合剂金刚石制品、金属结合剂金刚石制品、立方碳化硼制
品、金刚石切割线、金刚石锯片、预合金粉末材料、粉末冶金制品、纳米材料及
制品、金刚石磨具(磨料)、磨料、硬质合金及超硬材料、砂轮制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从事上述货物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
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
恒锐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资产 546,760,402.35 456,679,315.53
2 负债 502,214,344.60 407,024,736.17
3 所有者权益 44,546,057.75 49,654,579.36
4 营业收入 60,476,879.59 77,008,635.18
5 净利润 -5,108,521.61 -18,960,881.08
注: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2.共同承租人名称: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物:电镀金刚线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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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数量
租赁物名称 购买价格 租赁物交付及使用地
单位
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聚集区
电镀金刚线
70 台 112,000,000.00 元 (开通公路东侧)、河南易成新能
生产设备
源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的生产车间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70 台电镀金刚线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11,200 万元
3、租赁方式:直租
4、租赁年利率:6.20%
5、租赁期限:3 年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分 12 期,每 3 个月支付一次。租赁
期限内每期以双方约定的额度偿还租金,租金在每期末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海通恒信公司所有;自租赁
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 100 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
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五)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承租人):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共同承租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范围:本次担保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
恒信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
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及
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海通恒信因实现债
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
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
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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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方式: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优化恒锐新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其固定资产,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并能够快速释放电镀
金刚线产能。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
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
通过了《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恒锐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
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易成新材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恒锐
新本次交易对方海通恒信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业务运营规范。恒锐新经营
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及易成新材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核查,恒锐新本次交易对方海通恒信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公司业务运营规
范,管理制度健全。恒锐新此次融资租赁一方面能够有效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
构,另一方面可为金刚线业务的推进提供良好的外部资金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流动资金的压力。恒锐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往期以及当期的经营运作正
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恒锐新向海通恒信以融资租
赁方式进行融资,对易成新材为恒锐新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没有异议。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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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易成新材对
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17年9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过为其他外部企业提供对外担
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656.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23.1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1%。其中:公司
为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3,962.57万元,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为
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权提供反担保6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为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金额为19,694万元。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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