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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化隆县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7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化隆县永盛新材料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
化隆县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材”)向化隆县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
新材”)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永盛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的参股子公司,因设备改造及新产品生
产需要,现向易成新材申请对其进行委托贷款。为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升资金
使用效益,盘活存量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易成新材拟与平顶山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向永盛新材提供委托贷款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委托贷款年
化利率为 9%。

    同时,张云昌以其持有永盛新材 30%的股权质押为易成新材本次委托贷款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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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化隆县永盛新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化隆县加合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72269407081

   法定代表人:张云昌

   注册资本:9282.188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26 日

   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9 年 04 月 25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用软碳、硬碳、硅、硅碳、石墨、碳素制品及非
金属材料研发、生产、经营;黑、绿碳化硅、磨料加工、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1,022,891.12         123,527,324.78
          负债总额                        28,054,169.59           60,668,566.92
         所有者权益                       82,968,721.53           62,858,757.86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8,935,398.49           79,685,729.27
          营业利润                        -2,641,916.33               642,799.53
           净利润                         -2,711,916.33               768,948.13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3、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 1 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化利率为 9%。

   5、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设备改造及新产品生产。

   6、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一次还款或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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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公司认为,本次委托贷款能够加快永盛新材设备改造及新产品生产资金需
求,有利于提高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
融资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通过进行短期委托贷款,增加公司收益。

    2、风险控制

    目前永盛新材经营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为最大可能
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加快永盛新材设备改造
及新产品生产的顺利运行。永盛新材控股股东张云昌以其持有永盛新材 30%的股
权为本次委托贷款提高连带责任保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
参股子公司永盛新材,促进参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战略布局。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委托贷款方式对永盛新材进行委托贷款,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
益,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委托贷款有助于加快永盛新材设备改
造及新产品生产资金需求,委托贷款年利率为9%,委托贷款利率遵循了公允、合
理和市场化的原则,提供委托贷款对象为易成新材的参股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
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



                                     3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其提供委托贷款。

    七、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永盛新材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委托贷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08%,公司无逾期未偿还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张云昌提供的反担保保证函。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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