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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1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增加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必要生产经营行为,价格公允,关联
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暨接受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事
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根
据业务开展需求,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融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期限
3 年。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平煤隆基拟与华融租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平煤隆基按照约定向华融租赁分期支
付租金。保证担保的范围以三方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及接受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该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经开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暨接
受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事
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根据业务开展需求,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经
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期限 3 年。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平煤隆基拟与
经开租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平煤隆
基按照约定向经开租赁分期支付租金。保证担保的范围以三方协议约定为准。

    平煤隆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融资并
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融资及接受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担保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四、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
资暨接受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事
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根据业务开展需求,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河
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4 年。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平煤隆
基拟与河北金租、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
平煤隆基按照约定向河北金租分期支付租金。保证担保的范围以三方协议约定为
准。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平煤隆基本次向河北金租进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平煤
隆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融资并接受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
资及接受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担保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崔   屹                     蔡学恩                    刁英峰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