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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8-02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
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
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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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他相关监管要求,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同意 2017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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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公允的反映
2017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且综合考
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7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年
初预计金额,且 2018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
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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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 1 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
各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
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 2018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65 亿元人民
币的银行综合授信,能够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且全资子公司平顶山易成
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履行了严格的审议程序,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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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优化恒锐新的资产结构,增强其盈利能力,提升产
品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将享有全资子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的债
权 30,000 万元以人民币 1 元/股的价格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资本金,形成注
册资本,使其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3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
恒锐新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 10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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