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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变更年产200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易成新能”)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
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实施主体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易成新材”)变更为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锐新”),
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17 年初以来,受下游硅片切割行业技术革新变化影响,传统砂浆切割工
艺被金刚线切割工艺快速替代,下游硅片切割企业将传统砂浆切片机升级改造为
金刚线切割技术,导致公司晶硅片切割刃料相关业务产销量严重下滑,公司有计
划的关停了晶硅片切割刃料部分生产线,原有固定资产大量闲置,为充分利用易
成新材闲置固定资产,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平顶山易成新材
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的议案》。

     二、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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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承办单位: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河南省平顶山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改造原有生产碳化硅微粉的厂房,进行现代化、
绿色、智能、数字化超精细金刚线生产线工艺布局,利用原有项目建筑面积 9,270
㎡,项目建设期预计 6 个月。

    5.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22,59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21,145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为 1,446 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1,145 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
19,497 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利用原有固定资产 1648 万元。

    项目建成达产后,实现含税营业收入 32,000 万元,不含税营业收入 27,350
万元,税金及附加 351 万元、增值税 2,695 万元。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 4,291
万元;项目投资的盈利性指标较好,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33.42%,
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前)3.98 年(含建设期)。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告的《关于平
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的公告》。

    三、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1)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易成新材”变更为“恒锐新”。

    (2)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由“易成新材”变更为“恒锐新”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目前
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的重大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将易成
新材 100%的股权整体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或者指定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
成后,若易成新材继续从事金刚线业务,将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锐新构成同
业竞争,为避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形成同业竞争,经公司
研究决定,拟将本项目实施主体由“易成新材”变更为“恒锐新”,资产重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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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后,由恒锐新租赁易成新材厂房继续实施。

    (3)变更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项目变更实施主体,能够避免易成新材与恒锐新形成同业竞争,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建设项目交割
事项的完备与合规,对公司当前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推进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
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项目实施程序,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能够避免形成同业竞争,未实质改变此项目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此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年产 200 万千米超精细金刚线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伴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推进,为了保证资产、建设项
目等交割的合规,避免形成同业竞争情况,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
实施与进展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同意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同时,监事会将持续
监督该项目的交割进程,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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