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8-07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1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2 人,代 表公司股份 122,196,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029%。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40 名,代 表公司股份 20,599,5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69%。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1,719,83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2305%。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9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476,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0724%。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2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6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96%;弃权 258,2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67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96%;弃权 25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534%。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3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3)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4)价款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5)标的资产交割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6)对价支付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7)债权债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5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8)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9)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10)决议有效期 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75,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150%;反对 9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75,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150%;反对 9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7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8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1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11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1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延续提供担保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13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租赁 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1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关联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258,11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5%;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661,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0%;反对 93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朱峰、闵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15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