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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06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8-09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5 日-2018 年 8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5 日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文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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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
公司股份 101,880,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25%。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3 名,代表公
司股份 1,209,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5%。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1,596,45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2060%。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565%。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赵全山先生、梁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1 选举赵全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596,456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2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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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2 选举梁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46,456 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7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朱峰、闵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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