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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7-07-25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7-06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孟宪民先生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股东股份进行解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序    股东                     解除质押股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号    名称                     数(股)          日期       日期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上海浦东发展
                                              2016年7月    2017年7
1    孟宪民         是         6,700,000                                银行股份有限         4.61%
                                                26日       月20日
                                                                        公司深圳分行

            2、质押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序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占其所持
                                                               质权人                          用途
号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始日                            股份比例
                 动人                                                            (%)
                                            2017年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个人资金
1    孟宪民       是         10,300,000                                         7.09%
                                             月20日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需求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孟宪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5,272,96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8.23%。本次质押后,孟宪民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 108,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4.37% 。

            三、备案文件
            1、股权解除质押证明
            2、股权质押证明
3、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