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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7-11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友厚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国资平台及各方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致力于打造国
内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投资和并购整合资本运作平台,共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梦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方
梦幻”)拟与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 5
名法人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投
股份”)。高投股份的注册资本为 5 亿元,全部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总股本为 5 亿股。其中宁波东方梦幻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认购高投股份 5,000 万股股份,占高投股份总股本的 10%。本次购买股权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
案。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李小波、许泽民、傅葳等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谌宝业、钟景浩、崔海庆、林小宾、刘桃桃等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因此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调整如下: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3名调整为38名,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1,970万股调整为1,612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恒信东
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经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