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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12-19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7-120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
关规则的规定,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完成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 年 11 月 2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35 元/股;

    3、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2 万
股,向 38 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61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1,460.79 万股的 3.13%,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份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份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1        许泽民                   董事                70              4.34%        0.14%
    2         潘超       董事、副总经理、首席内容官       120             7.44%        0.23%
    3        李小波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100             6.20%        0.19%
    4         傅葳                 副总经理               100             6.20%        0.19%
    5         陈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              2.48%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3 人)           1,182            73.33%       2.30%
                      合计(38 人)                      1,612            100.00%      3.13%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恒信东
  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17】000905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止,公司
  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102,362,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
  民币 16,1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6,242,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530,727,876.00
  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变更前              本次增加额             变更后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9,336,518.00    52.34    16,120,000.00   285,456,518.00   53.79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79,607,876.00    34.90                    179,607,876.00   33.84

      股权激励股                                  16,120,000.00    16,120,000.00    3.04

      高管锁定股         89,728,642.00   17.44                     89,728,642.00   16.9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45,271,358.00    47.66                    245,271,358.00   46.21

     股份总数          514,607,876.00    100.00   16,120,000.00   530,727,876.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530,727,876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
三季度每股收益为 0.0327 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14,607,876 股增加至 530,727,876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和控制公司
28.23%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孟宪民先生合计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
27.3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