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关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7-02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8-06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的约定,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
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予以明确,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本次签订的是框架协议,目前对协议所涉及各子项目尚未进行精确
的投资评估测算,项目开发建设时间双方仍需另行协商,故对公司2018年的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收益影响具有不确
定性。
3、本协议涉及的投资总额不代表公司最终实际投入额,公司的实际投资金
额将根据后期所引入合作单位的合作模式而定,公司及相应的合作单位将根据实
际情况分阶段共同投资。同时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
大,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4、本协议中合作投资的光谷梦幻世界项目暂未就建设周期进行约定,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都将影响
协议的履行,存在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最近三年披露的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的情况: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披露索引
公司与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由于 2016 年底公司完成重大资产 2015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
《战略合作 重组收购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讯网的公告《关于与易视腾
协议》 公司逐步进入视觉工业领域并开展战略布 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战略合
局。公司与易视腾未就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 作的声明公告》
的事项开展合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与新西兰紫水鸟影像、国开东方城镇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
2017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
《合作框架 议三方拟在北京青龙湖区域引入国际视觉特
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签订合
协议》 效大师理查德泰勒、紫水鸟影像公司及维塔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工作室为代表的新西兰创意产业体系,共同
建设中国新西兰创意产业基地。目前已完成
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正顺利进行中。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9 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了《光谷梦幻世界项目框架协议书》(以下
简称“协议”),协议双方就公司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中心城投资建设
光谷梦幻世界项目,经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共识,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拟展开
深入合作。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下属于武汉市高新区管委会,该局负责制
定全区招商政策、统筹全区招商工作,并具体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与服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于 1988 年创建成立,1991 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
家级高新区,2001 年被原国家计委、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即“武
汉中国光谷”,2007 年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2009 年被国务
院批准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1 年被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确
定为全国四家“中央企业集中建设人才基地”之一。2016 年获批国家首批双创
示范基地,并获批为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
目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 518 平方公里,下辖 8 个街道,人口
120 多万。区内集聚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 42 所高等院校、56 个国家及
省部级科研院所、66 名两院院士、20 多万专业技术人员和 80 多万在校大学生,
是中国三大智力密集区之一。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核心,生物健康、智能制造、
环保节能为支撑,以现代服务业为先导的“131”产业体系,形成了光谷生物城、
武汉未来科技城、东湖综合保税区、光谷光电子产业园、光谷中华科技产业园、
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光谷现代服务产业园、光谷中心城等 8 个产业集聚园区。
(以上信息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官网 http://www.wehdz.gov.cn/)
3、其它注意事项
本协议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光谷梦幻世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投资总额:约 39 亿元人民币(分阶段投入)
3、投资主体:由乙方、湖北夺宝奇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共同在东湖高新区
注册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摘地、建设和营运。
4、建设内容:
(1)魔幻艺术秀场;
(2)梦幻叙事主题数字体验馆;
(3)以 IP 内容为核心的动漫产业运营中心;
(4)以 CG 技术为核心的视觉及数字创意基地。
5、合作方式: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发展,拟在光谷中心城为该项目提供合适选址,协
助乙方申请国家和省、市、东湖高新区各种支持政策。
(2)乙方确保项目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部门的要求并获得相关批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及正式投资合同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7、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合作意向,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
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艺
术创意+视觉技术”双轮驱动的既定战略方针,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由于本次签订的是框架协议,目前对协议所涉及各子项目尚未进行精确的投
资评估测算,项目开发建设时间双方仍需另行协商,故对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收益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的约定,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
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予以明确,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中合作投资的光谷梦幻世界项目暂未就建设周期进行约定,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市场环境变化都将影响
协议的履行,存在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风险。
3、本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尚未明确约定,存在后续项目执
行中遇到具体风险无法追究责任人的风险。
4、本协议涉及的投资总额不代表公司最终实际投入额,公司的实际投资金
额将根据后期所引入合作单位的合作模式而定,公司及相应的合作单位将根据实
际情况分阶段共同投资。同时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
大,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5、项目建设设计选址、规划、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
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存在监管审批风险。
6、最近三年披露的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的情况: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披露索引
公司与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由于 2016 年底公司完成重大资产 2015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
《战略合作 重组收购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讯网的公告《关于与易视腾
协议》 公司逐步进入视觉工业领域并开展战略布 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战略合
局。公司与易视腾未就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 作的声明公告》
的事项开展合作。
《合作框架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 2017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
协议》 公司与新西兰紫水鸟影像、国开东方城镇发 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签订合
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协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议三方拟在北京青龙湖区域引入国际视觉特
效大师理查德泰勒、紫水鸟影像公司及维塔
工作室为代表的新西兰创意产业体系,共同
建设中国新西兰创意产业基地。目前已完成
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正顺利进行中。
五、后续进展情况披露
公司在本次披露合作框架协议后,将根据协议涉及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项
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光谷梦幻世界项目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