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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9-03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因
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伟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
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8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6%)。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陈伟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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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陈伟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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