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1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6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实到董
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建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投票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中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聘任李裕丰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裕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
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李裕丰先生简历如下:
李裕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裕丰先生出生于1978年。2000
年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辽宁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
硕士学位。2005年-2010年在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任讲师。2011年入职辽宁奥
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规划发展中心副总监、战略发展部部长、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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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部长、南昌赛维LDK光伏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南昌赛维LDK光伏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企划中心总监助理。
李裕丰先生于2013年6月13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20.39万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裕丰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8号
办公电话:0419-5160718
传真号码:0419-5160978
电子信箱:ox7586@163.com
邮政编码:111003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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