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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1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文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投票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补充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 2014 年三季度末,“年产 20 万吨环氧乙烷项目及 30 万吨∕年低碳环氧
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简称“环氧乙烷项目”)和“增资扬州奥克石化仓储
有限公司实施 50000M3 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工程”(简称“乙烯储罐项目”)两个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余额为 483.49 万元,公司决定将上述利
息收入 483.49 万元以及其与两项目的募集资金自 2014 年 9 月 30 日以后产生的
孳息,全部用于补充环氧乙烷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并相应减少环氧乙烷项目建设
所需的部分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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