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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9-09-1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裁董振鹏先生、副总裁朱宗将先生、黄
健军先生、王树博先生、财务总监徐秀云女士、董事会秘书黄健军先生的个人履历
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应 的资格和能
力。

       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 坚   熊焰韧 杨向宏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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