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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胜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9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资料,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担保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创世纪主营数控机床、玻璃精雕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公司及
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对外开展智能制造服务业务,
部分客户采用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设备产品。结合行业特点、为满
足客户需求,公司间接参股的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创智”)
拟为符合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交易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公司及子公
司拟为部分客户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备产品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部分客户与金创智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交易的第三方,
拟与金创智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交易。公司
及子公司拟为通过与金创智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的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8%。

    公司全资子公司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持有金创智 31.00%股权,深圳金瑞
大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大华”)持有金创智 69.00%股权。公司
董事长夏军先生配偶、副董事长王建先生近亲属通过金瑞大华持有金创智部分股
权,夏军先生、王建先生、王建先生近亲属担任金创智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创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及担保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金创智的交易,系促进数控机床、玻璃精雕机等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及智能制造服务业务相关产品销售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金
创智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
交易价格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创智关联交易及担保
的相关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 春 庚                        郑   毅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