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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胜智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
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整合、财务管理、重大事项
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
面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 2018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权。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运营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履职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规范。

    (三)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年1月16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关
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1月16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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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8年3月18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
供担保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嘉熠
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设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
东莞富兰地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工具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
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3. 2018年4月25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制
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暨内部整合及调整组织结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
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
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4. 2018年5月14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内部整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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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5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
外披露。

    5. 2018年5月18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与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6. 2018年7月8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
租赁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融资租赁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7月10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7. 2018年8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架构
调整暨业务整合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东莞市铕德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及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
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8. 2018年10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参股
公司取消增资计划及公司取消放弃优先认缴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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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8年12月2日,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已于2018年12
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对外披露。

    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联交易、业务整合、对
外投资、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
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列席公司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和9次董事会会议,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严格
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事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督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查阅会计资料等方式对公
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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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
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存放、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督公司业务整合、对外投资、出售资产等情况

     1、业务整合情况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开市起停牌,
详见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事
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停牌期间,经与各方论证及协商,
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如下:1、为更好地梳理与定位公司旗下各业务模
块之间的关系,发挥集约效应,公司拟对旗下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进行内部
整合;2、在内部整合的基础上,公司拟为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引入投资人,
以优化其股权结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
的正常交易,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并及时根据筹划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内部整合及调整组织结构的议案》,决
议拟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电子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精密电子”)
为平台,实施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内部整合。公司拟将母公司消费电
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全部资产、Janus C&I Co.,Ltd. (以下简称“韩国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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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100%股权、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 MIM”)70%股
权、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劲胜”)100%股权、东莞华程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程金属”)100%股权、东莞华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清光学”)49%股权、东莞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创智能”)100%股权注入劲胜精密电子。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2018 年 5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内部整合的议案》,由于
短期内引进投资人的条件尚不成熟,经审慎评估和判断,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并继续推进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内部整合。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架构调整暨业务整合计划的议
案》,公司部分调整后的增资及架构调整暨业务整合计划为:1、母公司消费电
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全部资产不再注入劲胜精密电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以部分资产对外投资等方式对母公司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进行整合,从
而更加高效地实施整合,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增强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盈
利能力。2、公司将所持韩国劲胜 100%股权、华晶 MIM70%股权、香港劲胜 100%
股权、华程金属 100%股权、华清光学 49%股权、中创智能 100%股权,以增资方
式注入全资子公司劲胜精密电子的相关事项继续实施。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出售资产情况

    2017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向全资子公司华晶 MIM 核心管理人员彭毅萍先生转让华晶 MIM 10%股权;
向华晶 MIM 部分管理人员共同投资设立的东莞市华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欧实业”)转让华晶 MIM 的 7%股权。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
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部分管理人员投资设立的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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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市百川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百川投资”)转让华晶 MIM 的 13%
股权。公司两次转让华晶 MIM 部分股权的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成,公司持有华晶
MIM7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2018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拟向
华晶 MIM 部分管理人员投资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华崇投资”)转让华晶 MIM 的 15%股权,向新余市嘉众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众实业”)转让华晶 MIM 的 2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劲胜精密电子持有华晶 MIM35%股权。华晶 MIM 原股东
彭毅萍先生、华欧实业、百川投资拟与华崇投资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成为华晶
MIM 的控股股东。华晶 MIM 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
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华清光学因经营
发展的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并引入投资人。增资方王建先生拟出资 6,0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下同)参与华清光学增资,其中 2,2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华
清光学注册资本拟由 15,000 万元增至 17,250 万元。2018 年 10 月 28 日,公司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取消增资计划及公司取消放弃优先认缴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外
部经济环境变化、金融市场流动性紧张导致融资困难,原增资方王建先生经与华
清光学协商一致,拟取消对华清光学的增资,华清光学取消原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增至 17,250 万元的增资计划。本议案已提交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对外投资情况

    2018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劲胜拟出资 4,250.00 万元,与公司
间接参股的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创智”)共同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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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
平公允的原则,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东莞市铕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以
母公司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业务的相关生产设备向铕德电子增资,设备账面
原值 19,001.20 万元,账面净值 15,010.20 万元。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
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 3-002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用于对外投资的生产设备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
16,248.08 万元。经公司与铕德电子协商确定,本次向铕德电子增资事项完成后,
铕德电子注册资本增加 1,625.00 万元至 6,625.00 万元,公司将持有铕德电子
24.53%股权,铕德电子成为公司参股公司。本议案已提交 2018 年 9 月 19 日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及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拟与东莞市铕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签署合作协议,拟与铕德电子、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
协议,在金坛经开区建设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目(详见公告)。本议案已提交
2018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
《关于“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铕德电子在常
州诚镓设立后,将引入东山精密作为共同投资方,东山精密以其所持苏州诚镓、
东吉源的 100%股权向常州诚镓增资,在《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投资总额范围内
共同建设和实施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目。本议案已提交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
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吸收合并情况

    2018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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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前海劲胜(深圳)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全面落实智能
制造战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前海劲胜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前海劲胜的法人资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
司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 监督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东
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实施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过审查后认为: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
件已成就,首次授予 8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284.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可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导致
公司总股本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上市流通。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过审查后认为: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曹豪杰、王长明、曾光辉、李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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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加赞、傅文武、欧振中、张亚、黄道富、戴海峰、何小志、刘熙杰、孙军、吴
小明、汪丹、程永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思渊,共计 17 人离职,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使得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办理完成。

    (六)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嘉熠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司采购生产设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富兰地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采购生产工具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
市嘉熠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过7,000.00万元的自动化生产线
相关设备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富兰地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
过6,000.00万元的切削刀具等生产工具,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需要。以上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
公允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
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定价合理,遵循
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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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因促进数控机床、玻璃精
雕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及智能制造服务业务相关产品销售的需要,与深圳金创
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设备最终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及担
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劲胜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遵循了自愿、
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监事王琼女士因担任
金创智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及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基于调整后的业务整合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采取对外投资的方式整合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公司将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
机构对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以固定资产加少量自有资金方式形式出资,与铕德
电子、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建设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
目,能够在更加高效地整合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业务的同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提高投资收益。公司本次拟签署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及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
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更加高
效地实施业务整合,保障战略目标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取消增资计划及公司取消放弃优先认缴权之关联
交易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由于外部融资环境紧张,增资方与华清光学
经协商一致拟取消原增资计划,公司本次系相应地取消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关联交
易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取消关联交易事项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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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已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基于已签署的《关于“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引入苏州东山精密作为常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方,
有利于各方发挥竞争优势,保障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项目的目标实现。东山精密
用于向常州诚镓增资的股权资产已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经各方协议一致
定价,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
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及往期经审批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均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监督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
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8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需
要。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能够更好地满
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市台群机械
有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出于高端装
备制造业务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世纪”)向客户提供金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在此范围
内为创世纪的对外担保提供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履约担保,有利于满足
客户需求、促进数控机床、玻璃精雕机等设备的销售。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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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
世纪”)为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拟申请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0,000
万元的公司债。因创世纪发行公司债的需要,公司拟就专业担保公司为创世纪的
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全资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及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
报告期末,上述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

    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圳金创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已
经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
易及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监事
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拟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租赁交易,系出于经营发展对中长期
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
保,能够更好地满足子公司、孙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发
展。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与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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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发生金额为 111,75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
额为 163,15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世纪为客户提供担保,发生金额为 13,785.52 万元,截至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26,227.29 万元。其中,创世纪为通过与深圳金创智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购买设备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发生金额为 2,952.91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2,202.54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
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向客户提供担保而提供履约担保,发生
金额为 2,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22,000 万元。

    除上述已经履行必要审议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
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
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八) 监督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监
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在定期报告编制等重大事件期间得到严格执行,有效规范信息传递流程,进一步
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行为和信息披露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知
情人员有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行
为。

    (九)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监事
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建立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公司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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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体系对公司生产营运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合理保证
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监督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世纪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商业银 行、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创
世纪拟购买期限在十二个月内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
安全性好、流动性高。公司已实施委托理财投资风险控制措施,在确保不影响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2019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全面推进业务结构调整,未来重点发展盈利水平较高、市
场前景较好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智能制造服务业务。为更好地把握行业的发展
机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对外投资、资产出售等方式
逐步对该部分资产实施整合,并相应调整组织结构,未来将不再从事精密结构件
的生产制造。此次业务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
整合亏损业务,集中资源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智能制造服务业务,从而有利
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019年度,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整合战略,继续严格执
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019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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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公司治理和规
范运作水平。

    2、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运行,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3、公司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业务整合、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经营情况的
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良好的沟通等方式,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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