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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胜智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张国军)2019-04-2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2018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018年1月至5月,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
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
公司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18
年1月至5月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9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国军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国军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2018
年1至5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
资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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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事前均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并履行了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8年1月至5月,本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公司重大事项,重点
研究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并进行必要的事前
认可。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1. 2018年1月16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有关资料,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年3月18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有关资料,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嘉熠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设
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富兰地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
产工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嘉熠精密自
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设备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富兰地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工具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 2018年4月25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有关资料,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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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
内部整合及调整组织结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放
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与公司转让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 2018年5月14日,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有关资料,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内部整合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2018年1月至5月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等相关规定要求,会议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18年1至5月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
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会议决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1月至5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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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议执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
电话、邮件和微信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常关注网络、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8年1至5月,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及智能制造业务的发展情况、智能制造战略的落实情况,认真查阅公司财务资料、
会议记录等,及时、主动地调查询问并查证相关材料,了解运营情况,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8年1至5月,本人督促公司继续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并对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切实维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
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有效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

    3.监督检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2018年1至5月,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
料,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年1月至5月,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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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
治理结构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是2018年1至5月履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报告。自
2018年5月18日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包括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在内的公司任何职务。感谢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国军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