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1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 12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公司 6 号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00,029,1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99,908,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21,1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0085%。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毅女士、吴春庚先生分别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已离任的独立董事张国军先生委托吴春庚先生代为述职,作《独立董事 2018 年 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 399,981,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票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411,900 股,反对票 48,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40,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70,900 股,反对票 89,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40,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70,900 股,反对票 89,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40,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70,900 股,反对票 89,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40,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70,900 股,反对票 89,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46,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票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76,900 股,反对票 83,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99,908,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票 1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38,900 股,反对票 121,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一步明确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石河子晨星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嘉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夏军先生、何海江先生、王建先生、王琼女士、凌慧女士(合计持有 公司 323,984,87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64%)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5,9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对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反对票 1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对本 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对本 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4,338,900 股,反对票 121,100 股,弃权票 0 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奥利先生、段茜女士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