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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之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

认送达。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10A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委托出

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1 人),缺席会议的监事 0 人。监事

会主席汪婉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刘奕列席了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 年度监事工作报告》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
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

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6,640,5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14,132,810.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09,096,876.47 元结

转以后年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

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也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该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
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银之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为母公

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1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致使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期间存在超

额 700 万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形。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未对募集资金资金安全造成损失,不

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超额部分的资金已于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

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对超额 7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予以追认,并将 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由 16,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累计发生额等其他权

限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