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10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8-105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在广州东山广场 2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
本次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洪常先生主持。出席
会议的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
计划》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核实后,认为:
    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中无
独立董事、监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75 名激励对象 950 万份股票
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