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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5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
 闲置房产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完善资产结构,优化资产配置。有
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公司拟出售房产不存
在任何抵押、质押、冻结以及存在其他限制性情形,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本次拟出售房
产的出售价格将根据当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拟出售
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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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郑欢雪




               吴清和




               陈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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