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7-08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550 号文核准,安徽 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5 月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5.6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9,92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余发行 费用 43,080,587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839,413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 53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将原计入其余 发行费用的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 等费用 5,882,193.30 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至当期损益。调整后,承销费 及其余发行费用 37,198,393.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721,606.30 元,超出 10,030.46 万元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需求 33,241.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实行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及当前结存情况 1、2010 年 8 月 17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79.20 万元收购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包括评估、审计等相关费用,该项目共使用超募资金 1,006.20 万元。 2015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转让所持四川竹丰种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终止该超募资金项目 投资。 2、2010 年 11 月 25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30 万元出资设立安徽荃银欣隆种业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51%),该项目已完成投入,共使用超募资金 1,530 万元。 另外,该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1,120 万元 增资成立陕西荃银登峰种业有限公司项目已于 2013 年 8 月全部转让, 公司累计投入超募资金 620 万元。 3、2011 年 1 月 14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1 年 1 月 20 日支付完毕。 4、2011 年 3 月 29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205 万元收购安徽华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52%股 权。该项目已完成投入,共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 5、2011 年 6 月 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 80 万元购买杂交水稻品种“潭两优 143”独占使用 权,该品种的购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6、2011 年 6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1 年 7 月 1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97.70 万元收购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 54% 股权并对其增资至注册资本 3,000 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投入,共使用 超募资金 2,393.70 万元。 8、2011 年 8 月 25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2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 9、2011 年 9 月 13 日、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使用超募 资金 2,348 万元、432.40 万元收购辽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54.05% 股权和对其增资。该事项经 201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已完成投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795.40 万元。 10、2011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 万元购买常规水稻品种“五山丝苗”,该 品种的购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11、2012 年 1 月 1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 万元购买杂交玉米品种“高玉 2067”生产经 营权。 12、2012 年 4 月 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9 万元购买杂交玉米品种“阳光 98”独占生产 经营权,该品种的购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13、2012 年 7 月 1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超募资金已 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足额归还。 14、2012 年 7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 万元为新增玉米/小麦等种子产业建设配套 设施。 2014 年 6 月 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2,496.48 万元增加对“玉米/小麦等种子产业建设配套 设施项目”投资。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超募资金 7,996.50 万元。 15、2012 年 9 月 1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34.04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安种业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使用 216.2776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辽宁铁研种业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 16、2012 年 9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47.28 万元购买国审小麦品种“南农 0686” 在安徽、河南、湖北三省区域的独占生产经营权。该品种的购买款项 已全部支付完毕,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40 万元。 17、2013 年 1 月 2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 万元、1,000 万元、3,000 万元分别购买杂 交玉米品种“德农利 10 号”独占生产经营权、在阜阳市建设玉米/小 麦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从超募资金专户中 向上述项目分别支付了 480 万元、120 万元和 3,000 万元,其中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于 2013 年 7 月 8 日足额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终止了在阜阳市建设玉米/小麦种子加工仓储中心项目并收回前 期预付土地购置 111 万元,该项目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9 万元。 18、2013 年 5 月 3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00 万元参与组建杂交水稻分子育种平台项 目。 19、2013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10 万元、795 万元分别设立了广西荃鸿种业发展 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荃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荃银超大 种业有限公司。 20、2013 年 5 月 3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 万元对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1、2013 年 6 月 1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365.26 万元合资设立了安徽全丰种业有限公 司。 22、2013 年 7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前足额归还。 23、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 万元合资设立了安徽荃银高科瓜菜种子 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独资设立了安徽荃优种业开发有限 公司。 24、2014 年 7 月 16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 万元参与组建种子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北京爱 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2015 年 1 月 5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购买了银行短期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并获得收益 5.80 万元。 26、2015 年 4 月 22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1,300 万元购买银行短期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并获得收益 8.78 万元。 27、2015 年 8 月 24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600 万元滚动购买银行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到期,期间公司未使 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28、2016 年 10 月 1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 万元滚动购买银行短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2016 年 10 月 25 日(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该产 品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并获得收益 16.44 万元。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购买了银行理 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并获得收 益 10.09 万元。 另外,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10 万元对广西荃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该笔出资款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支付到位。 29、2017 年 8 月 8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账户全部余额(具体以出资时超募资金账户的全 部余额为准)及自有资金合计出资 1,530 万元,投资设立安徽荃华种 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资经营协议书》约定,公司的首期出资款 765 万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到位,剩余出资款 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该等尚未支付的超募资金出资款目 前暂时形成闲置。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上述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本息)合 计 464.41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1、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460 万元,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涉及证券投 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及授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5)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2、公司承诺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审批程序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拟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0%;同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 1,660 万元(含本次理财额度),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 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因此,该投 资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 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并完善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的机制,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的风险防控、责任追究以及补偿机制, 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 况进行监督,审计督察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超募资金安 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利用闲置 超募资金适度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提高闲 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超募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循环使用超募资金 46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 品,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开展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460 万元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 循环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证超募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内任何时点循环使用不超过 460.00 万元(含)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本次闲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