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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9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2019 年上半年,未发现持股 5%以上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
真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有关
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2019 年上半年公司未新增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发
生额为 5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占
2019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69%,系
为控股子公司辽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公司不存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也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实际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
格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
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
周转需要,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六、对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本着责权利对等原则,并综合
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等因素,能更好地
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同时,董事会
对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事项。




                     独立董事:杨仕华    周萍华   鲁柏祥   范斌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