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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9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
    ③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①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项目;
    ②“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之后;
    ③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
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
金额。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
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
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
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