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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荃银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9-09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覃衡德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
报》。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
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风险敞口 10,000 万
元人民币。上述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最终
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采用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一
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办理授信
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标准为:
    高管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其中总经理薪酬标准为 75-95 万
元/年,副总经理薪酬标准为 60-70 万元/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中
基础年薪占比 70%,平均至 12 个月发放;绩效年薪占比 30%,以公
司当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势,整合产业资源,打通
产业链条,推进公司战略目标落实,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粮
食收购、加工、仓储、销售、物流;粮食储备(除危险品)”(以工商
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农作物种子、苗木、花卉种子研
围为:农作物种子、苗木、花卉种子研
                                        究、生产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栽培服
究、生产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栽培服
                                        务;粮食收购、加工、仓储、销售、物
务;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储藏、销售;
                                        流;粮食储备(除危险品);农副产品
农用配套物资批发零售(应凭许可证经
                                        的深加工、储藏、销售;农用配套物资
营的未获许可前不得经营);农业生产
                                        批发零售(应凭许可证经营的未获许可
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农作物种子、农
                                        前不得经营);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
副产品、农用配套物资、机械设备及零
                                        设;经营农作物种子、农副产品、农用
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配套物资、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原辅材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技术除外。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