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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自该议案通过审
议后一年内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具体情
况如下:


    一、 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的海外业务逐步增多,公司与海外客户交易主要通过美元结算,
持有的外汇资产也逐渐增加,同时公司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外汇收
支。本次交易可以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率未来走势,且公司拟从事
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
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 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人民币与外币本金,
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本金交换的形式为在协议生效日双方按约定
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在协议到期日双方再以相同的汇率、相同金额进
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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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交易额度、期限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以自有资金从事该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
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的情况。公司拟从事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
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四、   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

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
险。
    2、违约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合同到
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
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
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

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
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财务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
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
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
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
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4、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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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
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5、公司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
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六、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
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
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
率未来走势,且公司拟从事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
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同时,公司已制订了《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风
险控制措施。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
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业务。


    八、   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避汇率波动
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并考虑到外汇汇
率未来走势,且公司拟从事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
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已制订了《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公司采取的针对
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人民
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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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信科技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有利于规避汇
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
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具有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长信科技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人民币外汇货币掉
期交易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2、《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人民
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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