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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5-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作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长信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要求,对长信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8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731.79
万元,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
3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2,841.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额                金额
触控显示模块一体化项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
                                                    123,000.00           22,841.68
目——智能穿戴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123,000.00           22,841.68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会专字【2019】5645 号”
的《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以下称“《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
况进行了核验。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在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
投入资金予以置换。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触控显示模块一
体化项目——智能穿戴项目”的部分费用,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841.68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该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841.68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22,841.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有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841.68 万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松                   郭忠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