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城: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7-09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18-066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审
2.00
议并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项)
2.01 债券名称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
2.05 还本付息方式 √
2.06 支付方式 √
2.07 支付金额 √
2
2.08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
2.09 担保方式 √
2.1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11 专项偿债账户 √
2.12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1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14 承销方式 √
2.15 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
2.16 募集资金用途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
3.00 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
券本息时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4.00 √
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
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3、登记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异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锋
3
电话:0768-2931898
传真:0768-2931162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89”,投票简称为“长
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提案按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
人/本单位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赞成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00 √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2.00 案》(逐项审议并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
项)
2.01 债券名称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
2.05 还本付息方式 √
2.06 支付方式 √
2.07 支付金额 √
2.08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 √
2.09 担保方式 √
2.1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11 专项偿债账户 √
2.12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1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14 承销方式 √
6
2.15 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
2.16 募集资金用途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3.00 √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
的相应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4.00 全权办理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同意、反对、弃权均标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东代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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