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盛运环保:关于签署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7- 137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凌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签订《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2、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类型:特许经营协议。
     4、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
合同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5、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
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凌源市境内的生物质(秸秆、农林废弃物、食用菌棒等)资源,
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凌源市人民政府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投资、建设、运营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于近日签订了《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
协议书》。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凌源市人民政府
     凌源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
票简称“盛运环保” 股票代码“300090”),注册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东环路,注册资本:1,319,952,922.00 元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餐厨
及污泥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废及医废焚烧处理工程、土壤
污染修复工程、飞灰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及垃圾渗透液治理工程项目投资的
总承包、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干法尾气处理系统、脱硫、脱硝、脱汞、
及各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各类工程新型输送机械设
备(带式、矿用、链板、螺旋、斗提、移动、大倾角、管状、气垫输送机及除渣
给料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有机物处理(不含危险品)工程项目总承
包;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
备租赁(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甲方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方及上市公司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凌源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1、本项目投资总额约 4 亿元人民币。项目规模年处理生物质约 30 万吨。配
置 1 台 130t/h 生物质直燃锅炉和 1 套 30MW 发电机组(最终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为准);项目建设周期自本项目取得开工许可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成;本项目经营
期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为 50 年。
    本项目选址位于凌源市杨杖子建材工业园区,甲方以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项
目建设用地约 100 亩(净地),最终面积以国土部门出让文件为准,土地出让价
格原则上应不高于 10 万元/亩,甲方需在项目附近为乙方提供乙方租用地约 150
亩作为生物质燃料存储料场,租地费用支付期限另行约定。
    2、项目收益主要为: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负责协调农委为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对玉米
秸秆的补贴政策,为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对该类项目的政策扶持资金。
    生物质发电价格执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75 元(含税),以国家政策标准为
依据,随国家政策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项目供热具体事宜由甲方促成乙方签订供热协议,满足乙方基本投资收益;
如国家有规定,乙方享受供热优惠政策及相关补贴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协助。协助乙方办理相
关评审、审批等手续负责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四通一平”
建设,即给水、通电、通讯、道路等;负责协助乙方负责电力输送出线走廊的征
地协调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确保项目接入系统正常施工;承诺乙方享受国
家现行有关优惠政策及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协助乙方积极申请国家有关项目扶
持资金,申请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协助乙方原料收集、储运及运
输渠道的政策性扶持,保证燃料运输畅通等。
    4、特别约定。在项目所在地 50 公里凌源管辖范围内,甲方不再与其他同类
企业签订利用生物质资源综合处理的项目,也不得自营相同或类似项目。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生物质热电联厂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项
目的成功建设将为公司在生物质热电联产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
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
生物质热电联产积累更多的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对
公司开拓新的盈利点及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凌源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