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通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6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红超(签字):




            方少华(签字):




            侯江涛(签字):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