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1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机构简称:金通灵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举 联系电话:021-63906118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彬 联系电话:021-6390611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审阅,包括: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定期报告,三会公告文件及其他公告事项文
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获取相应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要点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2018 年 12 月 14 日,控
动 股股东季伟、季维东与南通
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了《纾困暨投资协议》,拟将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南通市国
资委。保荐机构项目组到上
市公司现场进行走访了解,
对信息披露保持持续跟踪。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 无 不适用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是 不适用
2、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5、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不适用。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6、股份增持承诺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季伟、季维东
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累计合
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1 日该增
是 持计划尚未实施。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南通产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代为履行季伟、季维东已作出的增持计
划。将增持计划完成时间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提
供差额补足之连带责任担保 是 不适用
承诺
不适用。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控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通产业
制权的承诺函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保持上市
是 公司控制权承诺的议案》,同意南通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季伟、季维东保持上市公司
控制权承诺的事项。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8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
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措施的决定》([2018]59 号),因国海证券投
资银行业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在办公场
所上未相互独立,隔离墙制度未严格落实,
以及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
券商推荐业务时,存在内核机构独立性缺
失、个别项目核查不充分等问题,违反有关
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国海证券采取责令改
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国海证券高度重视,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并积极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动物理隔
整改情况
离改造、优化调整内核委员构成等多种措施
及时完成了对相关问题的整改。
2018 年 12 月 29 日,国海证券收到中国证
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付航、周筱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18〕37 号),对
保荐机构担任西安华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
的过程中的未尽职尽责的行为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截止目前,对于须整改的
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采取了后续管控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公
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 举 唐 彬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