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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1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及签署本次交
易终止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相关文件,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审议后,我
们认为: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由于本次重组历时较长,为配合并快
速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本次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相
关申请文件。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卢侠巍           陈小卫             蔡祥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