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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1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及签
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 2015 年启动至今历时较长,为配合并快速推动
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与本次交易各方均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依法终止
相关交易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公司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材料齐备,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增加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对其控股子公司苏州金刚担保额度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
基础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苏州金刚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对苏州金刚担保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         卢侠巍          陈小卫           蔡祥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