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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刚玻璃”)于2019
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罗伟广所持有的22,565,000股公

司股票,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4日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福田法院”)及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拍卖竞价
结果如下:

    1、用户姓名何光雄通过竞买号Q8259于2019年08月14日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罗伟广名下金刚玻璃(证券代码:300093)无
限售流通股10,639,618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
成交价格:79,951,409(柒仟玖佰玖拾伍万壹仟肆佰零玖元);

    2、用户姓名何光雄通过竞买号U5814于2019年08月14日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罗伟广名下金刚玻璃(证券代码:300093)无
限售流通股份1,277,900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
卖成交价格:9,602,780(玖佰陆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元);
    3、用户姓名何光雄通过竞买号D8665于2019年08月1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093)股票10,647,482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
卖成交价格:79,980,158.17(柒仟玖佰玖拾捌万零壹佰伍拾捌元壹角柒分);

    以上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其相应的执行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风险提示

    根据汕头中院及福田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

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指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上述法院指定
账户,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法院可以裁
定重新拍卖。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
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
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
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
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3、福田法院在《竞买须知》注明: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
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
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综上,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解封、股权过户、股权变更
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3,15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罗伟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5%,为公司第二大
股东。
    2、罗伟广本次被拍卖股票22,565,000股,均由何光雄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
应价竞得。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
持股比例相差较少,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发生变更。因此,
此次拍卖过户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与罗伟广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事项尚在拍卖成交阶段,后续若实际办理
过户手续,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准备相关权益变动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及拍卖行关于本次竞拍结果的相
关通知文件。

    6、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股权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