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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水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8  

						股票代码:300094        股票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9-3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有关问题的解读》,对(财会〔2018〕15 号)中的相关问题等进了明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和财政部于 2018 年 9 月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
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前述规定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追溯重述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
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示,不会对当期及变更
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