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伍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
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且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聂景华先生和公司管理层,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
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外,公司未对其他任何个人及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
我们一致认为: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及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后,我们认为 2019 年半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
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付国章 、 刘   莹、 冯   华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