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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联众:关于变更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5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
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
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
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根据实
际情况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除上述外,本次修订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
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
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
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