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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联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6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6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09:30-11:00,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易联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
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11 月 10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应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应亚珍女士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一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市场战略及大商务事务
部、广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业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部分无形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拟将其
持有的“洗车机系统”相关无形资产转让给南京易自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价格合计人民币 25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无形资产的公告》
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医
联信息”)65%股权,为福建医联信息的控股股东。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
为了集中资源,加快战略升级,公司拟将持有的福建医联信息 45%股权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安天德睿创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
有福建医联信息的股权下降至 20%,公司不再将福建医联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福建医联信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技
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持
有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公司”)45%的股权。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了集中资源,加快战略升级,金控公司拟将持有的
金服公司 22%股权以人民币 1,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辽宁德义智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成立于 2016 年 3 月,注册
地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实收
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目前公司持有易康投资 25%股权,雷彪先生持有易康
投资 65%股权,童斌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持有易康投资 5%股权。
    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投资质量,易联众拟将持有
的易康投资 25%股权分别转让给易康投资现有的三名股东雷彪先生、童斌先生及
郑永香先生,转让对价以易康投资实收资本金额乘以转让股权比例计算,转让总
对价为 1,250 万元。其中雷彪先生、郑永香先生分别受让易康投资 5%股权,受
让对价分别为 250 万元;童斌先生受让易康投资 15%股权,受让对价为 75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易康投资股权。
    因童斌先生为易联众现任董事、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
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
童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
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为了
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95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六个月,并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易联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
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
办理上述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储备银行融信资源,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公司拟以信用免担保方式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曦先生为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
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
办理上述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第一大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
曦先生、张昱女士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广东易联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广东易联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民生”)签署《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智慧医疗”项目产品采购合同》,合同
总金额为人民币 619.7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与同一关联
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至本次披
露日,公司与广东民生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641.04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0%。
    广东民生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易联
众占 51%,广东妙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占 49%。广东民生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公司委派 3 名,合作方委派 2 名。根据广东民生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议事
方式为决议经 2/3 以上董事通过。公司在广东民生的董事席位占 60%,未能达到
2/3 以上,因此公司判断无法控制广东民生,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因广东民生的 3 名董事为张曦(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游海涛(公司
副总经理)、吴梁斌(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广东民生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广东民生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广东易联众民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
曦先生、张昱女士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易联众医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厦门易联众金融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