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联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运营服务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运营服务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控股子公司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挂号网(杭
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落实合作
内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
会产生影响。
    2、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邱晓华




                  詹亦文




                  苏伟斌




                  陈   菡




                  何   锐




                                                  2019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