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0-02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为了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储备银行融信资源,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拟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同时,公司拟提供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8 套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9,072.29 平方米)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易联
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
期限一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本次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 建筑面
座落 权证编号
号 积㎡
1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1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13 号 1270.03
2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2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23 号 1227.77
3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3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20 号 1259.04
4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4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16 号 1259.04
5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5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17 号 1102.07
6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504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22 号 1094.27
7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602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19 号 1015.81
8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 18 号 604 单元 厦国土房证第 00700114 号 844.26
建筑面积合计 9072.2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抵押房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21,044,943.37 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10%。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9,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申请 9,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关联交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曦先生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曦先生为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9,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曦:男,生于 1968 年 11 月,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现担任公司
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曦先生通过个人普通股份证券账户及其全资控股
的厦门麟真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065,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拟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授信期限 1 年,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
付担保费用;为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9,000 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 1 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
同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上述信贷所需事
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张曦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金额为零。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曦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0 元。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