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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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 9:0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 7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
议由董事长师利全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内,公司拟向其支付财务
审计费用 60 万元,审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6)。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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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实施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做出调整,行权价格由
30.728 元调整为 30.668 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
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7)。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恒等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现将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09 人调整为 101 人,授予期
权数量由 404.136 万份调整为 384.588 万份,注销股票期权 19.548 万份。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股票期权
调整及注销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
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7)。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采购原材料及置换他行授信。
公司向上述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物为: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在具备
抵押登记条件时进行抵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师利全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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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上述信贷相关事宜,签署上述信贷业务及与该
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申请材料、声明、承诺及具体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
5、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将所持昆山捷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捷云”)15%
的股权以 105 万元转让给北京恒昌世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将所持昆山捷云 17%
的股权以 119 万元转让给昆山捷云原自然人股东易勇军,将所持昆山捷云 13%
的股权以 91 万元转让给昆山捷云原自然人股东袁海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持有昆山捷云 15%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9)。
6、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将所持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新能源”)8%的股权
(未缴出资部分)以 0 元价格转让给天臣新能源原股东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
公司,天臣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同意股权转让后继续履行天臣新能源《公司
章程》约定的前述认缴出资额的注册资本缴付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天臣新能源 2%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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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8 年 8 月 1 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061)。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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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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