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7-093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08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23%;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其中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6,080股,回购 价格为1.203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422,000股,回 购价格为7.67元/股; 3、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 购 注 销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106,587,571 股 变 更 为 1,106,119,491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涉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其实施情况分别说明 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及公司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案,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年2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进行核实。 3、201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高 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确 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日程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664.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7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 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 3.50%。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4月24日,同意授予145 名激励对象6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5、201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前为14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2.8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50%;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143人,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784万股的3.48%。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6、2013年6月1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7、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黄京 春、邓新发、雷显宇和郭光林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 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 8、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高新兴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9 人,可申请 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7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9.24%,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373,80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83,864,000股减至183,490,200股。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 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对公司 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 10、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 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263.52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65%,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76%。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6,080股,由此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074,764,571股减至1,074,718,491股;同意由 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次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 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8.656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34%,占 公司总股本的0.78%。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 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 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2、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9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2 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进行核实。 4、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在办理缴款登记时,共有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自动放弃认购权益,合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0.50万股,本次最终参与限制性股 票认购对象共87名完成缴款,合计实际到账限制性股票认购金额3,076.15万元, 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399.50万股。至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399.50 万股,较初始核准的授予数量减少了0.50万股。 2016年4月11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期 限制性股票最终登记的授予数量为399.50万股,授予对象共87名,授予日为2016 年2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 5、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将已 离职的激励对象邹晓华、杨焰、蒲忠海、冯水松、张宏宇五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沈红星等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 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占获授股票总数的3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 计回购注销422,000股,回购价格为7.70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 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3,249,400.00元。 同时,基于公司向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申请解锁。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57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72万股,占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1.21%,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核 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17年7月7日实施 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相应予以调整,回购价格 7.7 元/ 股调整为 7.6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 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符 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7.7 元/股调整为7.6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王胜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46,0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03 元/股,公司就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王胜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55,434.24 元。 2、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 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邹晓华、杨焰、蒲忠海、冯水松、 张宏宇五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沈红星 等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占获授股票总数的 3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422,000 股,回购价格为 7.70 元/ 股。 3、2017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高新兴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应相应予以调整,回购价格 7.7(元/股)调整为 7.67(元/股)。公司决定 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邹晓华、杨焰、蒲忠海、冯水松、张宏宇五人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沈红星等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业绩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占获授股票总数的 3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合计回购注销 422,000 股,回购价格为 7.67(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3,236,740.00 元。 4、综合上述两次回购,公司本次共计回购注销股份 468,080 股,支付回购 款共计 3,292,174.24 元。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以上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468,08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 量 比 例 增 加 减 少 数 量 比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813,052 49.23% 468,080 544,344,972 49.21% 1、高管锁定股 210,022,780 18.98% 0 210,022,780 18.99% 2、股权激励限售股 35,016,880 3.16% 468,080 34,548,800 3.12% 3、首发后限售股 299,773,392 27.09% 0 299,773,392 27.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1,774,519 50.77% 0 561,774,519 50.79% 三、总股本 1,106,587,571 100.00% 468,080 1,106,119,491 100.00% 注:上表仅反应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