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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8-07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预案》
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2)。
    在综合考虑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0.2 亿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 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 6 个月。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8 年 7 月 10 日)起 45 天内
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
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
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高新兴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每日 8:30-11:00;
13:30-16:00;
    3、联 系 人:黄 璨
    4、联系电话:020-32068888
    5、传真号码:020-32032888
    6、邮政编码:510530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