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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对外投资公告2014-10-13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10月10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洋机电”)、鲍文光、山东新大洋
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洋电动车”) 签署《可转债投资协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并以可转债方式向新大洋电动车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新大洋
电动车运营及业务扩展。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14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山东新大洋电动车有限公司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于2011年01月14日,其住所为山东省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西段(新大洋机电科技有
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为鲍文光。新大洋电动车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动车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际限制禁止的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动车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新大洋电动车目前的登记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鲍文光                   4800               4800        货币                   80%

 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1200               1200        货币                   20%

           合计                    6000               6000          /                    100%

     公司投资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有待公司该笔可转债投资后新大洋电动车运营
情况、其他投资方出资情况、各方约定的股权转换条件等因素确定。
     3、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总资产                        433,172,949.39                 174,343,342.87

         主营业务收入                     253,875,579.73                  35,617,142.75

         主营业务利润                       6,858,445.74                 -61,486,921.96

           利润总额                         6,929,786.98                 -61,123,116.56

            净利润                          6,929,786.98                 -61,123,116.56

注:上表 2014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4、标的公司运营情况介绍
     (1)公司概况及定位
     山东新大洋电动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经济技术
开发区,拥有自主创新的电机及电控系统核心技术,在此基础上进入并发展新能
源整车制造产业,致力于绿色、智能、生态交通工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新大洋电动汽车主要面向价格敏感者和绿色先行者,打造城市微行电动汽
车,目标市场为家庭的第二辆配车,大交通的最后一公里,作为传统交通模式的
有益补充。通过创新的城市微行电动汽车,通过采用锂电池实现微车的电动化或
通过升级为汽车标准实现低速电动车的汽车化。
     新大洋电动汽车以智能交通生态系统变革引领者为愿景,以电动车技术和智
能化信息系统,致力于清洁能源的智能生态交通产业,并将整合云计算技术、移
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GPRS技术及独创的远程无线支持服务技术,打造大
交通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大交通+小交通”的智能生态交通系统,改变出行观
念和出行方式;积极倡导高品质、高效率、低能耗、低成本、生态智能的新型公
共交通模式,引领智能交通生态系统的变革。
    (2)产品介绍
    从2006年开始,新大洋电动汽车历经七年时间研究开发,整合海内外资源,
研制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微行纯电动汽车产品“知豆”。该产品整车
制动、转向性能、EMC等各项指标均满足欧洲EEC法规要求,该车型拥有6项发明
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专利、3项欧盟专利,已获得欧盟E-MARK、CE
认证,并已进入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卢森堡、美国、瑞士、土耳其、斯洛文
尼亚等欧美国家市场。“知豆”城市微行纯电动汽车荣获2013年度绿色汽车评选
微车大奖,并进入中国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
录》。
    新大洋电动汽车产品优势主要体现在操控性好、节能环保、灵活便捷、成本
低廉方面,轻量化车身和电动汽车专用底盘符合电动车特性,使得电动车在保障
安全的前提下拥有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好的操控性。立体化智能平台将IT技术融
入到电动车使用,满足驾乘者全方位需求的智能化移动生活平台。
    作为纯电动汽车,公司产品完全实现“0”排放,做到无污染,高度切合国
家生态环境发展战略,同时现有产品“知豆”微型车,一个标准车位可停放两辆
“知豆”,可成倍降低公用空间占有率,操控灵活,3.8米转弯半径,0-50KM加
速仅需7秒;同时可使用家用220V插座充电,无需专用充电设施,低能耗配合家
用充电模式6小时即可充满,充电灵活,使用便捷。
    现有产品“知豆”电动汽车最高时速85公里,续航里程160公里,百公里成
本仅4元,在保障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的基础上,相比于传统燃油汽车(1.6T)
百公里成本50元,更加贴近民生需求,大大降低了车辆的综合使用成本,易于市
场普及应用。
    据《第一电动网》最新数据显示,我国1-7月共生产纯电动乘用车17499辆,
其中“知豆”电动车累计销量3029辆,排名纯电动乘用车行业前三,其中6月单
月1371辆排名纯电新能源车销量排行榜第一位。另据《电动汽车时代网》资料显
示,新大洋主力车型知豆E20自今年上市以来市场表现良好,今年1-8月累计销
量已达2821辆。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鲍文光、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新大洋电动车有限公司
    2、甲方向丙方提供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可转换债的期限为三
个月,年息为10%。
    3、甲方以可转债形式提供给丙方的资金,应全额用于丙方的运营资金;未
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其挪作其他用途。
    4、丙方原有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经由原股东按时足额缴纳,并且不存在虚
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5、在可转债资金偿还给甲方前,丙方的下述事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
实行:
    丙方公司章程的修改;
    丙方进行增资或减资;
    丙方进行合并或分立;
    丙方中止或解散。
    6、乙方承诺不从事与丙方相竞争的业务;承诺配合将所有电动汽车相关的
资产和业务无偿转让给丙方。
    7、为了保证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乙方同意将所持丙公司20%的股权出
质给甲方,用以担保本协议项下丙方义务的履行。为了保证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
权利,丙方同意以其与电动汽车相关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向甲方提供担
保。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低碳、节能、减排是当今世界大势所趋,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正
逐渐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主流,具有巨大的可预见市场规模。
    目前,中国政府已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
已经制定了积极的发展目标。为了提高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接受程度,工信部、
财政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
通知》,以及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地方支持政策,这些都将有力地促进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
    公司通过此次投资介入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不仅针对新能源汽车带来的发
展机遇做出合理尝试,并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结构升级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作用,
长远看对实现公司战略及享受政策红利也不无益处。
    总之,公司认为本次投资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以及影响力,有利
于实现和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2、风险提示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研发及市场推广耗费时间周期较长,投入各项资源要素较
多,产业化项目的进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公司本次的投资及后续的回报产出存
在相应不确定性;公司虽已与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协议,项目后续运作环节仍需深
化细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已签署的《可转债投资协议》。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