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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04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史涛、孙武剑、李国平、方正伟已离职,
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 51 万股,因
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 817 万份调整为 766 万份,其中:首
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42 万份调整为 691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由 59 人调整为 55 人。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4 日登载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
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4 日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股权激励对象
名单》。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