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15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5 年 05 月 1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05 月 04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邬
建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邬建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邬建斌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平台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吴少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吴少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平台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3 名:邬建斌(召集人)、吴少伟、吴伟明(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3 名:张丽娟(召集人、独立董事)、王冶、刘俐君(独
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名:刘俐君(召集人、独立董事)、邬建斌、张
丽娟(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 3 名:吴伟明(召集人、独立董事)、邬建斌、张丽娟(独
立董事)。
    以上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以上委员简历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平台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上官林波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有甫先生、钱雪
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叶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聘任邬瑞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05 月 15 日
附件:上官林波先生、陈有甫先生、钱雪明先生、叶醒先生、邬瑞珏女士简历

    1、上官林波先生:男,196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东风哈金森(Hutchinson)密封件有限公司(中法合资)
管理者代表兼质量管理部部长,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宁
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
    上官林波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的 200,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2、陈有甫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 2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
1991 年 7 月起进入公司,曾任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厂长、总经
理;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精密板
块总经理兼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有甫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的 250,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3、钱雪明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 6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MBA 研究
生学历。曾任苏州双林脑器件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科长;苏州双林汽车配件有
限公司项目科长、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钱雪明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的 250,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4、叶醒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
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1999 年 7 月-2011 年 10 月历任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科员、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及职工代表监事;2011 年 10 月
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叶醒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的 250,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5、邬瑞珏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初
级会计资格,1997 年起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营运专员、营销部部长助理;
2010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邬瑞珏女士持有公司已授予的 80,000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