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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17-01-1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股份”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朱玉琛、顾忠明、周超、闻广秋、王栩、葛效礼、
王振川、朱晓锋、郏亚萍、唐晓燕、盛铭霞、汪健、商春志、高晓峰共 14 位自
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诚烨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烨股份”)
100%股权;同时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3,250 万元(以下简称为“本次交易”)。
诚烨股份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46,500 万元。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双林股份经董事会审议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
拟以人民币 35,70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山东新大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
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洋电子”)51.0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 年 3 月 3 日,德洋电子
股东的股权变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德洋电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201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 10,000 万元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
人民币投资自动驾驶技术项目,首期出资 6,000 万元。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公告》,项目公司福
瑞泰克(杭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泰克”)已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并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7YP3L14)。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德洋
电子的主营业务为电动汽车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管理系统(VMS)和电池
管理系统(EMS)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福瑞泰克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智
能系统与智能设备的研发、销售、维护及技术咨询,而本次拟收购的诚烨股份主
要从事冲压件、焊接件、导槽导轨和塑料外饰板等汽车车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业务,与德洋电子、福瑞泰克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主营业务
也不相关,故无须将本次收购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5 日